新西兰这种房子就是定时炸弹?那我买了怎么办……
written by Angela
的确,这种一度非常流行的产权模式,在新西兰创造了不少“历史遗留问题”,比如说:
相互租借的条约要求:不许把房子租给或卖给棕色(brown)皮肤的人;想修建一个阳台,邻居却怎么也不同意;没有征询邻居的意见,自行把cross-lease土地上的房屋拆除后重建,这下麻烦大了……
有的屋主对 Cross-lease 恨之入骨,甚至希望这种产权被完全取消。
其实这种产权最大的问题在于,屋主无权自行决定自家房屋的命运。在某些极端案例中,必须要给邻居交钱,才能让他们同意自己的加建或改建计划。
一位 cross-lease 的屋主表示,几年前他在奥克兰北岸看过房,这处cross-lease的房产协议中有一则条例:屋主必须统一,不会把房子卖给或租给棕色皮肤的人。
这真的不是开玩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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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文这位屋主表示,自己有好几处 cross-lease 房产,“大部分都没什么问题。我目前还持有两处房产作为投资房出租。”
但是,当他想给自己的 cross-lease 房产加一个阳台时,问题来了。这处房产位于奥克兰均价最高的豪区之一,他的房屋是 cross-lease 土地上的最后一栋,新建的阳台完全不会影响到其他的物业。
这位屋主获得了其中一户邻居的同意,另一户却怎么也不同意。
奥克兰 Hillsborough 的一家人,没有获得邻居的许可,就擅自把 cross-lease 产权下的房屋拆除重建。
这名女子现在意识到,自己应该先拿到书面许可,再进行下一步动作:“我们确实是犯错了,但是人都会犯错啊”。
去年争执进入白热化之后,邻居一度报警。忿忿不平的邻居表示,买房千万别买 cross-lease。
位于奥克兰 Hillsborough 的这处新建房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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奥克兰律师公会(Auckland District Law Society)主席 Joanna Pidgeon 称,由于屋主之间潜在的争端,cross-lease 产权可能就是个“定时炸弹”。这类产权在租约合同中写有明确的条款,买家需要多多注意。
对 Pidgeon 而言,如果想要做出任何改变,政府的意向非常重要。那么政府会听取律师的建议,帮助这些苦恼万分的屋主吗?
奥克兰律师公会(Auckland District Law Society)主席 Joanna Pidgeon
第一个障碍是,确定如果真的要改革,这属于哪一位部长的职责范围。是住房部长 Phil Twyford,建筑建造部长 Jenny Salesa,还是环境部长 David Parker?
曾经是一种公寓/联体别墅(flat/townhouse)非常流行的产权,用来规避土地分割的必须遵守的规定。
该产权之下的土地由所有屋主共享。
每位屋主将自己名下的土地租借给对方,租期通常为999年。
Cross-lease的条款可能区别很大,这些要求有时候甚至非常不合理,或者不合时宜(比如说,“安宁享受权”( quiet enjoyment)有人解读为不允许养宠物)。
有的老旧cross-lease没有个人专属区域,所以连花园都是共用的。
加建或改建房屋,通常需要邻居的同意。
cross-lease土地至上的所有屋主都必须达成书面协议,并对因此产生的费用表示同意。
确保地面的修建、勘察工作,以及包括地役权在内的法律文件,完全满足资源许可的要求。
对每处物业进行全面勘查,并且准备好土地产权变更调查计划(land transfer survey plan)。
起草放弃每处cross-lease的文书,并让每一方都签署。
通知承押人(银行)或与土地产权利益相关的任一方,对相关抵押贷款进行调整。
准备好支付土地勘察计划(Survey Plan)首付所需的文件,并提交注册。这就包括书面协议,放弃相互租借说明、新的产权证书,等等。
一旦新的产权发放,立即查验是否正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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